小凡系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被害人包某姐之女,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小凡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鉴于案件的特殊性及考虑到未成年人权益,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决定由代办员为小凡提供“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代办员协同社区人员共同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调查,了解到6周岁的小凡在读小学一年级,父亲在其5个月时因病去世,现母亲被害,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年幼的她成为了无人照看的孤儿,身心受到巨大伤害,生活彻底失去依靠,暂借住在舅舅家。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小凡属于重点救助对象。鉴于当事人年幼无书写能力,代办员主动代笔为其撰写了司法救助申请书,并协调所在社区为小凡出具贫困证明,为确保救助效果最大化,由乌兰浩特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多个职能部门,为小凡同步开展司法救助、生活补助、心理疏导等综合帮扶,给其生活、学习提供了更深更实的救助。一是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从快审批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小凡解决眼前的困境;二是对接民政局加快办理认定孤儿相关手续,将小凡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范畴,从原先的每月800余元的低保金增加到每月领取2000余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三是协调街道办将小凡纳入突发事件致贫监测对象,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四是本着特殊保护的办案理念,针对未成年人情绪困扰和心理危机,安排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检察官为小凡提供心理疏导,逐渐引导走出阴霾,以免幼小心灵受到二次伤害。
近年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救助开通绿色通道,从优从快办理、报批、审批救助程序,真正做到了法律问题解决到位、心理抚慰到位、帮扶救助到位。2022年以来,共救助未成年人12人,发放救助金14.5万元。下一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继续落实落细未成年人保护和救助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