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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检察院1名个人荣获2022-2025年度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个人
时间:2026-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朔风砺剑,初心如磐。近日,2022至2025年度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正式公布,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翁兴元同志凭借在平安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光荣获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这既是对忠诚履职的崇高褒奖,更是对检察工作护航社会安宁的有力见证。

利剑高悬,护佑民生。在扫黑除恶的战场上,他牵头办理自治区首例涉黑案件、“金蚂蚁”等重大涉恶案件,筑牢常态化斗争检察屏障;反腐败前沿阵地上,主办兴安盟粮食系统千万元特大贪污案,厘清事实、锁定铁证,以法治利剑斩断腐败链条,推动行业源头治理;在守护北疆生态的实践中,他秉持“生态优先、司法护航”理念,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时,实地核查、细致求证,追加认定破坏草原4100余亩,推动5600余亩草原重焕生机,用法治力量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匠心筑梦,精进不休。他始终以“本领恐慌”倒逼能力提升,在刑事检察领域深耕细作,牵头构建跨境电诈全链条打击机制、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创新“轻刑快办、普案精办、重案专办”繁简分流机制;他坚持理论与实践同频共振,撰写的涉黑恶案件办理案例入选自治区检察案例选编,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借鉴。先后荣获全区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能手、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荣誉章,一项项荣誉,皆是他忠诚履职的生动注脚,彰显着新时代检察人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

踔厉奋发,再启新程。此次获评先进个人,既是荣誉更是责任,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以先进典型为引领,传承初心使命,强化履职担当,以更昂扬的姿态、更务实的举措,为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