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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欺凌从学会说“不”开始
时间:2026-05-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4月23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走进乌市第十二中学初二年级组,开展以“拒绝欺凌”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通过互动问答的方式引导同学们说出自己经历过的欺凌,课程中同学们了解“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五种类型”“欺凌行为的法律责任”“遇到欺凌怎么办”以及“如何帮助被欺凌同学”等内容。我们身边的欺凌有言语、肢体、社交、网络、财物5种类型,不限于学校、教室等场地,以案例详解的方式生动详细的阐述我院办理的未成年人小刘寻衅滋事案件,从被欺凌的被害人变成犯罪嫌疑人的转变过程,告知同学们欺凌的具体表现和危害,引导学生明确界限、知法守法。


活动最后,全体学生纷纷在检察人员的带领下,分享自己经历欺凌之后解决的好办法,有些同学分享自己正在经历欺凌,沟通同学无效准备告知老师、家长解决问题,展现了同学们坚决抵制学生欺凌的决心。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不仅丰富了学生的法律知识,也提高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打造“海兰未检”未成年人保护品牌,以检察力量维护全县未成年人成长,用“检察蓝”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