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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3月5日在乌兰浩特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时间:2021-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乌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文     件    之     
 
检察院工作报告(草案)
 
——2021年35日在乌兰浩特市
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海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主动融入经济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平安红城、法治红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政治自觉,主动融入大局
积极应对疫情防控。组织干警对四个包联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我院包联第一监测点被授予“党员先锋岗”荣誉称号。选派20名素质过硬、党员身份优先的干警参与机场高速路防控检疫工作,每天24小时轮班轮岗,为红城百姓阻击疫情守住“第一道防线”。坚决落实依法防控要求,成立涉疫案件领导小组,组建涉疫案件应急专班,强化统一管理业务把关,利用云上公诉系统远程开庭办理涉疫案件5件、提起公诉6人,从快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落实“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实施办法”,为7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11万元。选派干部长期驻村扶贫,为帮扶群众购置家具等生活物资,积极参与嘎查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坚实基础。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突出惩治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提起公诉7件15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污染环境案件及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被告人主动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61万元。认真开展秸杆焚烧大气污染公益诉讼专项整治活动,将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打好蓝天保卫战。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组织干警走进红云红河集团等企业宣讲民法典;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倾听回应民营企业呼声,坚持依法精准服务。立足司法办案,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查逮捕案件23件33人,批准逮捕8件1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件29人,提起公诉12件22人。开通“绿色通道”,涉民营企业案件检察长听取汇报、作出决定快办快结,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依法对民营企业主适用认罪认罚作出不起诉7人,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认真落实收官目标,着力健全公安、法院、监委、检察工作协调、信息通报、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线索移送等工作体系,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坚决做到不降低标准,不人为拔高,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围绕案件办理、人员调配、协商研判建立8项规章制度,批准逮捕38人,提起公诉59人,震慑了黑恶犯罪,提高了群众安全感。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灵活运用“枫桥经验”,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对所有来信来访严格按照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并全部实行网上登记、流转、办理、跟踪、督办和反馈。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来信来访176件202人,全部实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针对疑难复杂案件,综合运用检察长包案、召开听证会议等多种手段息诉罢访6件9人。认真梳理市域治理现代化中的检察职能,将工作指引、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扎实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二、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办案质效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354件530人,批准逮捕173件23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87件649人,提起公诉390件53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425件577人,适用率83%。办理不批准逮捕案件183件296人,不起诉案件92件149人,监督立案7件,撤案25件,纠正遗漏罪行1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7人,提出抗诉5件。
认真推进监管场所安全,发出《检察建议书》37件,《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件,均被采纳。加强自侦业务工作开展,立案侦查上级院交办的吴某某涉嫌玩忽职守案,该案系《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兴安盟检察机关行使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权办理的第一案。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将专业性强、业务过硬的检察人员选调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成立专业检察官办案组。发挥民行专家委员会作用,充分借用“外脑”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快速发展。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8件,提出检察建议76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5件,提出检察建议74件,均被采纳。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以《“守护草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等多个活动为抓手,有效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整体发展。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报告关于公益诉讼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敏感案件,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争取最大支持和保障。收集公益诉讼线索125件,同比上升32%;办理诉前程序案件65件,同比上升5%;行政机关履行职责71件,同比上升36.5%。
做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参与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草案)》调研会。主动联系政府、教育局相关领导实地督导“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推动该建议在我市落地生根。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党组成员全部任法制副校长,重点就校园安全及预防侵害学生开展法律宣传6次,受众2000余人。贯彻“少捕、慎诉”的理念,不批捕未成年人24人,同比上升60%;相对不起诉16人,同比上升433%;附条件不起诉13人,同比上升1200%。
三、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司法公信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轮案制、检察官权力清单、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面压实办案责任。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结果纳入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评价。将“案-件比”指标作为评估办案质效的重要标准,将检察工作做到极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构建科学的检察官考评体系,深入推动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全面开展。
完善监检办案衔接机制。全面履行反腐败法定职责,与监委就案件的补充调查进行及时、有效沟通,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对证据收集、案件定性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案件及时快速办结。全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8件11人,审结5件5人,提起公诉4件4人,不起诉1件1人,提前介入3件。
强化内外部监督机制。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相关工作报告被2次批示转发。把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做细做实,邀请代表深度参与监督检察工作,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作为正确行使检察权的有力保障。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依法公开法律文书561份、公布程序性信息 905条、接待当事人和律师电话查询案件信息、阅卷申请395次,全部安排阅卷。作为全盟新时期人大代表现场交流会的观摩点之一,迎接各级人大代表100余人来我院参观调研,检察工作的进步与发展得到了与会代表的高度赞扬。
四、加强队伍建设,锻造检察铁军
坚持政治引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综合运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现场教学、学习强国APP,组织干警学深学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狠抓领导班子建设,抓牢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提升专业素能。加大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干警参加检察教育网络培训14期220人次。推进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邀请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朝勇开展了主题为民间借贷、套路贷、虚假诉讼——检察院在打击虚假诉讼、虚假仲裁工作中可以大有作为的专题讲座,在专案专办中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取得良好效果。
持续正风肃纪。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开展检察队伍“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把存在的问题查深、查实、查准、查透。开展“以案促改”和检察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检察官违反任职回避制度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增强全体干警的纪律规矩意识,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得到了有效强化和提升。
各位代表,红城检察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均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比较薄弱;检察专业人才和司法辅助人员短缺,司法办案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紧盯不放,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把握新阶段、贯彻新理念、融入新格局,不断增强服务发展能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为实现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检察保障。
加强党的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同时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紧贴中心工作,服务稳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运用各项检察职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进公益诉讼,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充分发展,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化建设,持续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常态化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品质。深化检察改革,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机制,健全公开听证制度,坚持用听证赢得公信,有力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全面从严治检,提升队伍素能。继续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组织生活,提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管厚爱,把防微杜渐落在实处。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奋进正当时,追梦再出发!我们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