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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6-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2025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服务发展大局,彰显检察担当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讲政治和讲法治统一于服务中心工作,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点工作、重大案件、重大事项57项,检察服务大局工作更加精准有力,全年综合办案量达1693件。

锚定平安建设目标,筑牢社会稳定防线。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57526人,其中批准逮捕28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68456人,其中提起公诉41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针对自治区交办的606专案,批准逮捕2人,批准延长羁押期限9全力做好命案防控工作,发布命案防控宣传信息15条,集中宣传4次。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起诉65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0.95%。持续运用轻罪治理三分法,轻罪案件平均审结期限缩15天。

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服务企业发展。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查逮捕案件3052人,审查起诉案件1321人。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510人,制发检察建议3件。扎实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办理涉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8件,制发检察建议48件,排查涉企刑事挂案52件,监督撤案6件。

践行生态保护理念,守护北疆绿水青山。受理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29件。联合林草、水利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清运草原林地垃圾12.5亩,河道及镇街周边垃圾63吨,清除外来入侵物种刺萼龙葵1500余亩。落实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充分发挥地铁协作办公室职能,协助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完成远程提审、文书传递等活动77次。

紧扣乡村振兴战略,赋能基层治理聚焦秸秆焚烧、农膜残留等涉农污染问题,推动清理污染区域3000余亩。针对农村饮水安全隐患,对22处相关设备开展专项整治。助力包联嘎查发展,推动集体经济收入超30万元,围绕毁林毁草专项整治、扫黑除恶、民族团结、老年人权益保护等工作深入嘎查宣传8次。

深化反腐败协作,彰显检察担当。持续深化与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推行移送案件全介入工作模式,提前介入率达到100%,提起公诉1010,针对残疾人和殡葬领域的多发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助力检察办案办理治理转变。构建自侦案件侦诉一体、良性互动工作格局,初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10人。

(二)聚焦民生民利,传递检察温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在食药安全、打击诈骗、特殊群体利益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办理案件619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温暖与力量。

办好民生实事,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完成食品样品检测500余份,督促商户整改300余家,推动消除用药安全隐患7。守护百姓钱袋子安全,针对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712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2101人,涉案金额达2.2亿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财产权益。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传递检察关怀。依托与人社、民政、妇联等多部门建立检察+N协作机制,强化对老年人、妇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民生检察监督,办理涉老年人行政监督案件8件,办理涉妇女就业歧视案件1件,办理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3件,涉案薪资30余万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金5.5万元。

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用“法治+关爱”筑牢护苗防线。坚持零容忍态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性侵、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35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为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等283人次,封存犯罪记录50人,依托一站式保护中心强化权益保障,开展一站式询问16次。通过罪错分级干预、强制报告制度落地、娱乐场所整治、普法宣传等措施构建立体防护网,全年联合12个部门召开专项推进会3次,形成制度1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8场,覆盖师生超1.9万人次。

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以“检察+综治”打造共治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采取常驻+轮值模式入驻市综治中心,常态化开展矛盾化解工作。运用信访化解12345工作法,办理各类信访案件349件,其中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54件,带头接访57次,总体化解率达91%。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召开公开听证28件次。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群众关切问题开展法治宣传50次。

(三)深耕主责主业,恪守检察初心

深刻把握三个善于理论内涵,找准强化监督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深化落实检察机关与其他部门建立的各项协作机制,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刑事全链条监督纵深推进,司法公正底色更鲜明。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32件,提前介入案件135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6件次,纠正漏捕、漏诉9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0人次,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7人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提请抗诉2件。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开展监管场所专项检查12次、巡回检察2次、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127件,纠正漏管4人,提出纠正意见16件,采纳率100%

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升级,权益保障防线更牢固。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1件,提出检察建议91件、类案检察建议6再审检察建议2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深入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会同法院核查卷宗300件,制发检察建议61件。与法院建立《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共同调解机制》,合力做好案件调解和矛盾化解工作。

行政检察监督协同赋能,治理效能提升更显著。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4件,提出检察意见23件,检察建议38件,其中开展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办理案件13件,制发检察建议13件。加大行刑反向衔接力度,与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对不起诉后应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提出检察意见23件,实现了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

公益诉讼检察精准履职,民生福祉答卷更暖心聚焦益心绎益公益诉讼品牌,通过深化人大、政协+检察协同监督模式,依托大数据平台+快检实验室科技赋能手段,推动益心为公志愿者全流程参与办案,有效拓宽办案领域。全年办理案件86件。加强对抓娃娃机、小微型客车租赁等行业的监管,推动500余家经营主体依法完成备案登记。加强国财国土保护,运用大数据模型锁定耕地占用税、水土保持费等异常数据126条,推动收缴税费5900余万元。针对小微放射诊疗机构辐射安全管理与职业病防治不规范问题,推动行政机关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7份,督促11家机构补全证照。

数字检察多维赋能升级,监督质效跨越提升。应用数字检察监督模型12个,筛查近1300起案件、2100余条数据,发现线索140余件,覆盖四大检察领域。我院自主研发的民事案件涉鉴定费处理类案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系统上线运行,累计浏览量超1800次,被全国85家检察院应用成案,生成有效监督线索127,构建起模型输出全国复用线索落地的良性循环,成为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的典型范例。

(四)坚持守正创新,提升检察动能

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相结合,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以更严要求落实司法责任,着力夯实基层检察院建设。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检察履职的忠诚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46次。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规范组织三会一课,积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包联嘎查携手共建,不断增进民族感情,让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理念深入人心。全面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健全涉检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全年发布信息700余条,被盟级以上主流媒体转载信息60篇,未发生涉检舆情。

以自我革命精神正风肃纪,锻造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研讨7次、调研2整改问题40个,签订违规饮酒十二条禁令100余份。以市委巡察为契机,整改11项问题,推动整体工作从补短板向促提升进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34项。召开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会议1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开展廉政谈心谈话77人次,制发廉洁倡议书100余份,组织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100件。

以专业化建设为引擎,打造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组织警参加各类培训累计701300余人次,4名干警接受人大常委会任命。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积极派员参加技能比武、业务竞赛等实战化练兵,1人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侦查工作先进个人,多人在盟级检察业务竞赛中得佳绩。繁荣法学研究,理论研究工作成果丰硕,全年报送各类课题、征文、调研报告23篇,6篇征文获盟级以上表彰,19人获评区、盟两级检察机关调研理论人才,5人成为乌兰浩特市法学会专家库成员。

以阳光司法为导向,构建内外结合的立体监督体系。强化内部监督,全年流程监控325件次,质量评查67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报送工作信息105份,走访区级人大代表4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活动114人次。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公开程序性信息2207条,累计接待案件信息查询超3000件次,安排阅卷230件次。

二、存在问题

一是围绕更高水平的平安乌兰浩特建设,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不足,依托司法办案解决社会突出问题还有差距;二是立足全面依法治国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要进一步推进;三是着眼检察事业长远发展,基础建设、数字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等常态化学习,引导全体干警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要求。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稳步前行。

(二)以更优履职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紧扣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主动将检察履职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精准对接市委发展战略部署,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国家安全,坚决维护网络空间安全、金融安全,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做优做实涉农检察,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三)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锚定民生民利痛点难点精准发力,以零容忍态度加大监督办案力度,惩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检察监督嵌入基层治理末梢,着力构建检察+网格长效机制,综合运用检察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机制,促进矛盾多元化解、系统治理。强化弱势群体保护,依法保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劳动者权益。

(四)以更高标准提升办案质效。深化四大检察协同发展,健全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注重数字检察实践,提升监督精准性与实效性。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深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做实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突出对行政生效裁判的监督,严格适用可处罚性原则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坚持以可诉性为标准,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五)以更严要求锻造检察队伍。以党建引领业务提质增效,推动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深度融合。厚植人才沃土,以三个善于为指引推动专业化人才和办案团队建设。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全链条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之以恒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风劲潮涌,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新征程上,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务实的作风、更扎实的举措,答好新时代基层检察民生答卷,为乌兰浩特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