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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决算公开
时间:2018-08-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我院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机构17个,其中包括:办公室,政工科,后勤装备科,公诉科,侦查批捕科,法警队,民行科,监所科,控申科,案件管理办公室,技术科,研究室,监察室及四个派驻监察室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我院综合收入资金422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1.08万元,地方财政其他收入693.62万元,年初预算资金1219.1万元,增加3005.6万元,该资金增加主要原因为由于我院上划初期,且2017年刚搬入新建办公楼,楼内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等不在年初预算内,导致明显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277.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224.7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2.37万元;支出总计4,277.0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45.1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701.94万元,增长171.50%;支出总计增加2,701.94万元,增长171.50%。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本年新搬入办案技术用房,设备采购较多导致经费增加;二是按照科技强检的政策要求开展信息化建设项目导致经费增加;三是由于人员工资上涨,且2016年应补发工资2017年拨入,导致经费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224.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1.08万元,占83.60%;其他收入693.62万元,占16.4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33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1.97万元,占59.20%;项目支出1,359.98万元,占40.8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