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2年1月2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信息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就是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它表明了人民检察院区别于其它国家机关的本质特征,是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件、分裂国家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和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和提起公诉。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侦查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8、依法保障公民对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受理公民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自治区本级预算。
(一)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人员基本情况:我院政法编制58个,事业编制16个,实有在编在岗人数64人,其中:行政人员 53人,事业人员14人;退休人员35人,聘用制书记员24人,单位临时工及保洁、门卫人员36人
(二)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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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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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110.4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0.47万元,增长4.26%,增加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及人员经费。
支出预算 2115.94万元,增加95.94万元,增长4.53%,增加主要是由于2022年新近人员较多,导致经费上涨,支出上涨。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11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110.47万元,占比99.7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5.47万元,占比 0.26%,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11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62万元,占比57.07 %;项目支出 680.47万元,占比42.9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办案业务及装备采购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115.9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10.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 5.4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888.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9.74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办案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1.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5万元。主要用于干警社保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87.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8万元,主要用于干警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万元,比2021年预算书67.29万减少40.29万元,下降59.88%;本年预算比2021年执行数65.29万元减少38.29万元,下降58.6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2、公务接待费2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万元减少 0万元,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0万元增加2万元,增长率2000%。主要原因为我院按照经费计算百分比预留预算公务接待费,但实际执行支出时,我院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支出的各项要求,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202年我院未支出公务接待费,因此预算增长率较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29万元,减少61.71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29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上年预算25万元减少0万元,减少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19万元增加6万元,增长率24%。主要原因为我院2021年采购两台执法执勤用车,2022年没有购车预算,导致本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且按照本院实有车辆具体情况进行预算,但实际执行支出时,我院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支出的各项要求,控制公务用车各项支出,2021年我院实际支出数为19万元,因此预算增长率较高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6.78万元,比上年增加4.76万元,增长2.85% %。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人员编制数计算,每人每年经费1.4万元,人员编制变动导致经费正常波动。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9辆, 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其余其他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
我院本年项目支出680.4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0个,公开绩效目标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8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09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70.1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帅 联系电话:0482-8248101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1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