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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6-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5年度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第一至第六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等九个内设机构。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依法有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81人,提起公诉413人。开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1+6”专项行动,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针对“606”专案,批捕2人,批准逮捕延长9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4人,办结盗窃案件积案78件。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0.95%。深化做实监检衔接机制,受理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起诉10件10人,抗诉1件1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国家安全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各类法治宣传50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扣六个行动,重点推进助企纾困,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查逮捕案件30件52人,审查起诉案件13件21人;办理涉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8件,提出检察建议48件。依托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5件10人,制发检察建议3件,均被采纳。用力助推生态环境保护。深化“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清理草原、林地垃圾12.5亩,清除外来入侵物种刺萼龙葵1500余亩。积极参与河湖清“四乱”工作,联合水利局巡河 2 次,推动清理河道及镇街周边垃圾63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59件88人,审查起诉41件60人。开展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等283人次,组织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8场,受众1.9万余人次。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接收群众信访349件,均按要求回复或答复;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等方式,做实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召开听证28件次,领导包案办理案件54件。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3件,涉案薪资30余万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

(二)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司法公正

奋力提升刑事检察质效。持续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规范化运行。监督立、撤案32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6件次,纠正漏捕、漏诉9人。强化刑事执行检察,落实“派驻+巡回”工作机制,开展派驻场所专项检察12次、巡回检察2次,核查纠正漏管4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16件,办理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9件。积极探索轻罪治理新途径,组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办案组,案件审结平均用时缩至15天。推动“地铁协作”衔接落实,协助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远程提审、传递文书48次。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不断优化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对民事裁判结果及过程的有效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1件,提出检察建议91件。开展终本执行程序专项监督活动,梳理案件6701件,制发检察建议61件。依托大数据监督模型推动民事检察类案监督,发现监督线索53条,制发类案检察建议5件,推动执行到位金额1.2万余元。着力强化行政检察监督。一体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4件。加大行刑反向衔接力度,与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对不起诉后应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提出检察意见23件。开展社保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活动,针对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件。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重要部署,坚决扛牢“公共利益守护者”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6件,提出检察建议40件,磋商结案10件,诉前整改率100%。针对放射诊疗机构运营不规范问题,推动行政机关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7份,督促11家机构补全证照,该案获评全区2025年检护质量典型案例。守护食品药品安全,快检食品样品100余份,排查商户500余家、监督整改300余家,有力规范食品贮存、散装食品销售、乡镇卫生院规范运行。加强国财国土保护,运用大数据模型锁定耕地占用税、水土保持费等线索126条,推动收缴税费5900余万元。拓展民生领域监督,规范抓娃娃机监管、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推动500余家经营主体备案经营。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2757.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436.80万元,增长 18.82%,变动原因:本年追加人员经费较多;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64.41万元,增长 6.34%。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2757.8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657.3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70.67万元,增长 6.86%,变动原因:本年追加人员经费较多。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100.5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27万元,下降5.87%,变动原因:本年结转结余资金较少。

(二)支出决算总计 2757.8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635.7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42.82万元,增长 5.73%,变动原因:本年追加人员经费较多。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122.08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以往年多结转结余以及本年度结转办案经费等。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1.59万元,增长 21.48%,变动原因:本年度结转办案经费较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657.3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470.46万元,占 92.9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186.85万元,占 7.03%。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635.7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006.72万元,占 76.14%;

项目支出 629.00万元,占 23.86%;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2471.6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50.66万元,增长 6.49%,变动原因:本年度追加人员经费较多;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44.92万元,增长 1.85%,变动原因:人员退休及社保变动,属于正常波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448.88万元。与年初预算 2321.0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05.5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0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内容。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2114.1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98.36万元。其中: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015.75万元,支出决算 211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追加人员经费较多。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59.7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20.4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内容。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内容。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92.84万元,支出决算10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追加人员经费较多。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6.42万元,支出决算5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追加人员经费较多。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72.4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3.1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5.04万元,支出决算4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医保基数调整,正常浮动。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内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4.3万元,支出决算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102.5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5.94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96.65万元,支出决算10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追加人员经费较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819.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656.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 163.53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取暖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629.0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

(二)(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429.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资本性支出 200.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51.12万元,支出决算 51.1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51.12万元,支出决算 51.1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51.12万元,支出决算 51.12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51.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1.12万元,占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1.1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6.12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 辆,开支内容: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6.12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上年度未购置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开支;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开支。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无变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163.5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2.74万元,下降12.21%,变动原因:本年我院“勒紧腰带过日子”,缩减公用经费支出。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63.53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2.74万元,下降12.21%,变动原因:本年我院“勒紧腰带过日子”,缩减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8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3.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9.2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81.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1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80.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9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6.55%。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1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9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 62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 2025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一、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43分。全年预算数为429万元,执行数为4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受理案件数量(件),目标值1000,完成值1615,分值5,得分5。

2)审结案件数量(件),目标值900,完成值1300,分值5,得分5。

3)听证专家人数(人),目标值20,完成值20,分值3,得分3。

4)印刷宣传册(份),目标值10000,完成值11000,分值2,得分2。

(2)质量指标

1)年度结案率(%),目标值93,完成值96,分值5,得分5。

2)宣传册发放率(%),目标值95,完成值98,分值5,得分5。

3)办公设施有效使用率(%),目标值98,完成值98,分值5,得分5。

(3)时效指标

1)货物采购时限(天),目标值10,完成值10,分值5,得分5。

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目标值98,完成值98,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1)维修维护费用成本(万),目标值60,完成值57,分值5,得分5。

2)印刷成本(万),目标值10,完成值8,分值2,得分2。

3)办案成本(万),目标值397,完成值394,分值3,得分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社会效益

1)办案人员能力,目标值提升,完成值提升,分值10,得分10。

2)年末案件完成度(%),目标值93,完成值95,分值10,得分10。

(6)可持续影响

1)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年),目标值5,完成值5,分值10,得分1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7)服务对象满意度

1)办案人员满意度(%),目标值95,完成值99,分值10,得分1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年度外出办案次数减少,结转下年使用。

下一步改进措施:后续会加强预算编制和支出管理,优化资金拨付程序和办事流程。

二、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办案软件购置数量(套),目标值5,完成值5,分值7,得分7。

2)办案设备购置数量(台),目标值20,完成值21,分值8,得分8。

(2)质量指标

1)办案设施有效使用率(%),目标值95,完成值98,分值7,得分7。

2)设备设施验收合格率,目标值合格,完成值合格,分值8,得分8。

(3)时效指标

1)支付费用按合同规定时间节点按时支付,目标值本年,完成值本年,分值5,得分5。

2)设备购置及时率(%),目标值95,完成值100,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1)设备购置费用成本(万元),目标值140,完成值136,分值5,得分5。

2)软件购置费用成本(万元),目标值40,完成值37,分值5,得分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社会效益

1)提高工作效率,目标值有效提高,完成值有效提高,分值15,得分15。

(6)可持续影响

1)维修保修期(年),目标值2,完成值2,分值15,得分1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7)服务对象满意度

1)机关单位满意度(%),目标值95,完成值99,分值10,得分1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21

455

429

10

94.29

9.43


其中:财政拨款

421

455

429

——

94.29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改善办案工作环境,提高办案质量,保障干警正常办案流程;2.负责机关的后勤保障和服务性工作、综合治理工作、消防安全工作及日常维修维护,确保机关所有工作正常运行。

截止2025年底,受理案件1615件、审结案件1300件、印刷宣传册11000册等,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进行,提高办案人员能力,强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00

1615

件

5


审结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900

1300

件

5


听证专家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0

20

人

3


印刷宣传册

正向

大于等于

10000

11000

份

2


质量指标

年度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3

96

%

5


宣传册发放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8

%

5


办公设施有效使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

%

5


时效指标

货物采购时限

正向

大于等于

10

10

天

5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

%

5


成本指标

维修维护费用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60

57

万

5


印刷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

8

万

2


办案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97

394

万

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办案人员能力

定性

提升

提升

10


年末案件完成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3

95

%

10


可持续影响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正向

大于等于

5

5

年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办案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9

%

10


总分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0

200

20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00

200

2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所使用的办案设备采购;2.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检察机关的办案、办公和信息化水平,搭建系统的数字化办案平台,提高办案效率。

截止2025年底,购置办案软件5套,办案设备21台,通过项目实施,能够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及办案效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案软件购置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5

5

套

7

7

办案设备购置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0

21

台

8

8

质量指标

办案设施有效使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8

%

7

7

设备设施验收合格率

定性

合格

合格

8

8

时效指标

支付费用按合同规定时间节点按时支付

定性

本年

本年

5

5

设备购置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5

5

成本指标

设备购置费用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40

136

万元

5

5

软件购置费用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40

37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高工作效率

定性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15

15

可持续影响

维修保修期

正向

大于等于

2

2

年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机关单位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9

%

10

10

总分

100

100.00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4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我院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机制,完善检察业务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落地见效 。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结合检察经费管理实际,细化绩效目标编报、运行监控、绩效自评、评价结果运用全流程管理机制,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压实业务部门、计财部门绩效管理责任,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控、评价闭环管理模式 。

二是搭建核心绩效指标体系,围绕检察办案、法律监督、司法救助、两房运维、装备保障等重点支出,分类设置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将办案质效、业务保障、履职成效等检察业务数据融入绩效标准,推动绩效指标由财务指标为主向业务实绩、履职效果并重转变,提升指标量化水平与可考核性 。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项目调整重要依据,定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预警,及时纠偏预算执行短板,切实提高检察经费使用效益,以精准财力保障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候达 联系电话:18614827930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