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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检察院与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联合开展消防应急疏散实战演练
时间:2026-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筑牢机关单位消防安全防线,提升突发火情应急处置与协同作战能力,近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依据本院《应急疏散预案》,与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全流程、实景化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培训现场,消防教官结合机关办公场所实际,通过典型火灾案例剖析、现场讲解、实操演示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全方位消防安全教学。教官重点讲解了办公区域常见火灾隐患排查要点、电器设备安全使用规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等基础内容,详细示范了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细致讲解了火场疏散逃生、自救互救的实用技巧。

演练前,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应急保障大队联合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后勤部门统筹部署,明确应急灭火组、应急疏散组、应急通讯组、应急警戒组、应急转运组五大工作组职责,细化火情报告、预案启动、初期扑救、人员疏散、现场警戒、伤员转运等全链条流程。对各楼层安全员、引导员定岗定责,配齐灭火器、消防栓、防毒面具、应急照明、急救包等装备,全面排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与消防设施,确保演练组织严密、保障到位。


演练模拟办公区域突发火情。发现火情后,检察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应急值班人员快速核实并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应急通讯组通过应急广播、通讯设备同步发布指令;应急灭火组迅速切断非消防电源,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蔓延,就近使用消防器材处置初起火灾;应急疏散组分楼层引导人员低姿捂鼻、沿标识有序撤离,全程严禁乘坐电梯,优先保障办案区、信访接待区人员及老弱病残孕群体安全疏散;应急警戒组划定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做好涉密区域防护;应急转运组及时救助、转运行动不便及受伤人员。全员撤离至指定安全集结点后,各楼层引导员逐人清点人数,逐级上报疏散结果,实现全员撤离、无一遗漏、全程规范。各小组协同顺畅、响应迅速、处置高效,全面检验了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队伍实战能力。


此次演练紧扣检察机关和纪委监委办公特点,突出实战实用实效,进一步强化了全体检察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熟练掌握火情处置、疏散逃生、器材使用等技能,完善了应急响应与协同处置机制。下一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持续压实安全责任,常态化开展消防培训与应急演练,不断筑牢机关安全防线,为检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